各市(区)应急管理局: 为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,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现就有序恢复培训考试通知如下: 一、各市(区)应急管理局(除靖江市)自即日起,恢复属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工作。 二、各市(区)应急管理局要严格审核属地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,要优先安排复审换证的培训考试计划。因疫情影响,2022年3月10日以来复审换证到期的,有效期延续至2022年6月15日(靖江市视疫情情况顺延),逾期未复审换证的,视为过期。 三、各市(区)应急管理局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,加强对属地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监督检查,要督促属地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培训,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。 四、各市(区)应急管理局要通过各渠道持续关注疫情变化,一旦疫情反复,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或发展趋势,视情主动采取缓培、停培等措施。 泰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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